若在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债务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时限,相关当事人无需履行还款义务,原因在于即便银行向法庭提起诉讼,当事人亦有权主张诉讼时效已逾。
在此种情况下,银行并不具备胜诉的可能性。
然而,若当事人未能在诉讼程序中及时提出此项抗辩,法院将作出有利于银行的判决,且该判决自生效之日起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须按期偿还欠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