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合约的签订方遵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协议自然终止之后,这份合同将不会再产生任何法律效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合约是否设定附加期限。
对于设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来说,其有效性会随着期限的临近而逐渐增强;
相反,如果是设定有终止期限的合同,那么一旦到达期限结束的日期,它便会自动失去法律效应。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