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中,如果个人的身份证件被另一半无理地扣押,那么这个人仍然拥有通过司法途径来离婚的权利。
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针对离婚等重要事宜进行妥善的协商,如果达成了一致意见,便可前往当地民政机关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反之,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共识,并且有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则该请求应首先交由相关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