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选择解除与劳动者的聘用关系,且自劳动者被录用之日起已超过一个月,则应向其支付双倍工资,然而,此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双倍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十一个月。
若解雇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项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均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