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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5-17 15:30:04 已帮助16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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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关于债权转让需知事项之紧急通知
敬启者:
在此向您明确传达以下信息:
债权转让必须将相关事宜及时告知债务方。
在法律规定范畴内,对于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具体时限并无严格要求,但应由债权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向债务人进行通报。
同时,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在达成转让协议之后、实际履行转让行为之前完成。
关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主要有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两种途径,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此外,债权转让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转让的债权必须为合法有效;
其次,该债权具备可转移性质;
再次,债权转让所涉及到的第三方当事人需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权的转让事宜达成共识;
最后,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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