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口头协议也可被视为正式的合同形式而具备法律效力。
与书面合同相比,口头合同具备同样的约束力且其签订流程更为简便快速。
然而,口头协议在解决争议时可能面临证明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难题,因此针对一些重要事宜,我们仍然主张优先选用书面合同以确保协议的准确性及可追溯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