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员事宜时,经济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该劳动者在本公司所积累之工作经验来核定,即每满一周年便需支付其相应月数的薪资。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其工作经验亦视作一年处理;
至于工作经验不满六个月的人员,则仅需支付其半个月的薪资即可。
相应地,关于经济赔偿金的最高支付额度,则以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上限,而其最长支付期限则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