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债权人欲将其持有的债权进行转移,可采取与接收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途径达成目的。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必须履行通知义务,告知相关债务人已发生的债权转让事宜;
否则,此类未经通知的转让行为对于债务人而言,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受让人有权接管与原有债权紧密相连的各项从权利,但需注意的是,若某项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本身,则不得进行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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