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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可一宅多户吗

农村的宅基地可一宅多户吗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5-14 14:40:25 已帮助9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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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可一宅多户吗
关于农村宅基地方面,通常会涉及到“一户多宅”的问题。
然而,并非所有的这种情况都会被强制收回。
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相关的具体情况:
对于合法的一户拥有两个宅基地的现象,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确权处理;
而对于非法的一户拥有多个宅基地的现象,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首先,我们来探讨合法的一户拥有两个宅基地的情况。
这类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由于家庭分户、拆迁安置或者是继承等原因导致的一户多宅现象;
2、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一户多宅现象。
针对这些情况,相关部门将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确权处理。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非法的一户拥有多个宅基地的情况。
这类情况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其中,合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转让:
即非法的一户多宅,可以转让给同一个村集体组织内的其他成员;
2、有偿使用:
如果宅基地总面积超出了当地政府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那么就需要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
3、自愿有偿退出:
如果该农户在城市购买了房产,并且户口已经迁出了村集体组织,那么他们可以选择自愿有偿地退出原来的宅基地。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非法的一户拥有多个宅基地的情况中,那些需要强制收回的情况。
这类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农户新建了住房,但是旧房却没有及时拆除;
2、申请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了农村宅基地用于建房;
3、房屋居住者并不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却强行占用了村集体组织的宅基地用于建房。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
例如:
1、并排建造的房屋,如果拆除可能会影响到周围邻居的居住安全;
2、部分祖辈留下来的房产、古建筑以及需要得到保护的文物,可以考虑予以保留或者开发成旅游景点。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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