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其有效性并非仅仅依赖于双方的亲笔签署而已。
离婚协议达成并生效,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1、行为人为实施该行为所必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所进行的意思表达是真实且明确;
3、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文,亦未违背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
4、已经在相应的婚姻登记机构完成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