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子女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这一过程中,夫妻双方需就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形成共识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随后提交至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为期30日的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书;
其次可选择进行“诉讼离婚”,提交书面“离婚起诉状”,罗列支持自己能够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力证据,积极参与庭审环节,耐心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待收到离婚判决书之后,即完成整个离婚流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