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贷款并不会给家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或连累家庭成员。
然而,如果借款人已经离世,而其生前所遗留下来的资产具有可供分配的剩余价值,那么这些剩余价值将用于抵偿未清偿的贷款款项。
另一方面,当遗嘱中已经对遗产进行了合理且合法的分配时,被分给各个继承者的那部分财产需要由他们负责收回,以便用来偿还相应的贷款。
最后,如果逝去的借款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而其家属愿意主动承担起还款责任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可以勉强认为是在某种程度上为家庭带来了一定压力和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