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并不合法。
作为助教机构,学校倡导并希望学生能够参与到实习实践中来,但这并非强制性的规定。
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会签订相关的实习合作协议,然而这只是学校或用人单位单方发起并签署的,并不代表所有的学生都必须签署这样的文件。
因此,学校并没有权力强行要求学生参与实习活动。
在遇见这样的问题时,同学们可以果断地向本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提起申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九条
职业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