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无正当理由地决定裁撤某个岗位,以至于雇员无法继续从事该项工作时,那么该企业需承担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应参照员工在本企业实际工作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个年度,便应按照对应月度平均薪酬为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的金额。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将以一整年为准;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员工,则应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月度平均薪酬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