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员工孕期结束后解雇该员时必须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来确定,即员工在企业内每多工作一年,就能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服务不满六个月的,则可以获取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同时,如果员工的月工资超过企业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