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
根据贵方与银行签订的信用卡合同条款,银行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同时承担因未能按时偿还欠款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此外,若经过银行的多次催促,您仍拒绝进行还款操作,甚至有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行。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有信用卡的个人或组织,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且在银行催收后仍未按期归还的行为。
因此,逾期未偿还信用卡贷款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违约行为,严重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我们强烈建议您与银行进行积极沟通,寻求银行的理解和支持,以便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还款宽限期,并在宽限期内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