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之中,对于合同违约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若某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或其履行方式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适当弥补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等同于因该项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此处的损失不仅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已经产生的损失,还应包含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预期收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