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侵权争议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规定,这一时限为自著作权人察觉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时间。
如果诉讼期限超出了这个范围,虽然权利人在这之后才发起诉讼,但是只要侵权行为仍然持续进行,并且该项著作权仍然处于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期限之内,那么仍然有权请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