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有权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尚未取得毕业证之前,就业单位仅能与其签署《实习协议书》,而非劳动者所熟悉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前,候选人身份依然属于在校学生,此时他们与企业之间建立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派遣关系。
这意味着,他们并不具备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此,只有在正式从学校毕业后,候选人才有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起真正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