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持有驾照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在陆地上行驶的行为,将受到由地方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200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同时还需接受为期15日以下的强制拘留。
若当事人年龄尚处于未成年阶段,通常情况下不会被执行拘留措施,而是由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接领回家后进行严格监督和教育惩戒。
除此之外,如果机动车所有者将自己的车辆提供给或是出借给了尚未获得驾照的人员来进行驾驶,那么该机动车所有者的驾照也有可能会被交通管制部门予以撤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处200-2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