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并未注明偿还期限及利息事项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只要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表达所确立,就必然具有有效性。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两者在计算诉讼时效方面的起算点并不相同。
对于那些已经标注了还款日期的欠条来说,其时效期间应自该日期届满的翌日开始计数为期三年;
而若欠条中并无明确的还款时间约定,那么债务人的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首次提出索偿请求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