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多种途径来搜寻并证实一家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首先,当我们接收到纳税人的举报信之后,税务机构将会依据这些实名举报者所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发票、商业合同以及企业财务情况等,对于涉案公司的涉嫌偷逃税款行为进行严密而深入的调查与取证;
其次,在对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有关联关系的企业进行税务审查过程中,税务部门有可能发现企业之间存在着互相勾结、掩饰偷税漏税问题的嫌疑;
最后,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对企业涉税数据的深度分析和运用其他有效手段,从而找出企业可能存在的偷税漏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