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遭友人盗用且未及时偿还,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由持卡人先行垫付欠款,之后再向友人追索。
需明白的是,无论该笔交易是持卡人自行进行抑或他人所为,最终银行均有权对持卡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因此自持卡人将信用卡出借予他人那一刻起,便意味着所有的责任都将落在持卡人肩上。
如未能按时还款,不仅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及违约金等额外费用,同时也会严重损害个人的信用记录。
因此,持卡人应首先承担起还款义务,随后再向友人寻求赔偿。《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