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夫妻双方需对共有财产予以合理协商处置;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及尊重女方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2、当婚姻关系因一方存在家庭暴力问题而宣告破裂时,毫无过失且为受害人的那一方(通常被称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有权提出索赔请求,其内容涵盖了物质损失赔偿以及精神伤害赔偿两个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