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信用卡欠款无力偿还的困境时,可能导致您需承担更高昂的利息及滞纳金费用,同时亦将严重损害您的个人信誉纪录。
更为严重的是,若是恶意拖欠款项的行为,那您甚至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几种策略:
首先,您可选择偿还最低还款额。
只要您能够保证每月至少支付此最低额度,那么银行便不会对您收取滞纳金,且对您的个人信用记录也无太大影响,但请注意,在此期间,您仍需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其次,您可主动与发卡银行进行沟通协商。
您需要向银行详细阐述自身的实际状况,明确表达您并非有意拖欠款项,而是因为近期经济环境发生变化而暂时无法全额还款,并请求给予适当的延期还款安排。
通常情况下,只要您积极主动地与银行取得联系,银行方面通常会为您量身定制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还款方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