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期徒刑指的是终生监禁,然而若在服刑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监狱的各项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明显的悔过表现或有立功事迹的,符合条件者有可能获得减少刑罚的机会。
被判无期徒刑的囚犯所服的刑期不能短于13年。
2.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处罚的罪犯,倘若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真恪守各项监规制度,积极接受教化改造,确实有悔悟断恶之心的表现,或者有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有益贡献而获得立功的表现,均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获得刑罚削减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