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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单位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单位补偿标准是什么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2024-04-18 18:35:18 已帮助17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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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单位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意外并不幸身故后,若其所在单位已经及时依规为其缴纳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则该项意外产生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由所投保的工伤保险负责支付,而不再需要单位另行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
然而,倘若其所在单位未能依法为该名劳动者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须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承担的责任。
特别说明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其计算额度为六个月的社会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劳动者在职期间工资水平的一定百分比来发放给由其生前提供主要生计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家属,具体发放标准以配偶每月占总工资比例的40%为准,其他亲属则按人头每人每月30%进行分配,独居或孤儿在以上标准之上再增发10%;
但需注意的是,各个家属所得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去世前的薪资总额;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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