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无形资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知识产权,它具有可以通过货币进行估值并依法律规定进行转让的特性,因此,自然也是可以作为出资形式之一。
但是,在将无形资产用作出资之前,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的环节,包括评估、所有权的转移以及验资等方面。
1.首先,我们来谈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
在将无形资产用于出资时,我们通常需要委托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对其价值进行全面而精确的评估。
在众多评估方法中,我们推荐使用收益法作为首要方案。
收益法的评估过程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核心指标:
收益额、收益期限以及折现率。
其中,收益额代表着无形资产能够为我未来创造多少的超额收益;
收益期限则反映了该无形资产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持续地产生超额收益;
至于折现率,则是根据公式计算出的用以衡量当前时刻无形资产实际价值的指标。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收益法进行评估所得到的数值仅仅是一个预判,其中必然包含了一定的主观误差。
因此,在涉及到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况下,保荐人会在尽职调查阶段严格审查无形资产所涉及的收入部分,力求保证在评估的收益期限内,无形资产真正实现了评估所预计的收益价值。
必要时,保荐人甚至可能会邀请具有证券及期货资格认证的评估机构重新审视当时进行的评估结果。
2.其次,在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这个环节,考虑到无形资产出资与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有一定区别,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则,我们需要履行相应的财产转移手续,即将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从原来的股东手中,转移至现在的公司名下。
3.最后,关于验资事宜,对于无形资产出资而言,与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相同,在出资完成之后,必须要由拥有执业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账目进行审查验证,然后才能将无形资产的出资款项记入公司的实收资本项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