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与其实施方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或阶段,例如审批、审核、核准、核查、同意、确认、验收、验证、备案、年审(检)以及登记等等,其中部分实施方式属于监督程序的执行环节,而部分则作为前置审查手续被明确要求。
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具体范围与内容方面,主要涉及到行政部门内部的审批程序(如有关行政机关针对其他法人机构或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人事、财务及外事等事宜上进行的审批行为),同时也包含了政府依法行使所有权人对于有关资产管理的批准权限;
另外还涵盖了政府财政优惠待遇的审批流程(诸如政府基金的使用、税费减免以及企业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相关事宜),学科/行业的评价审批,荣获荣誉称号的审批以及宗教和民族政策事项的审批等等。《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