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债权人进行会计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债权人进行会计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债权人进行会计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7 17:10:13 已帮助179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债权人进行会计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在此混合重组方式环境中,债权人应当分情形地采取特定的会计处理方法:
首先,当采用现金与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某项债务时,债权人需先行从收到的现金中冲抵重组权责的账面价值,然后依照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遵照的规则实施进一步处理;
其次,若采取现金、非现金资产及债务转为资本三种形式组合清偿某债务,则应依次对接收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合计占公共价值总数的比例,据此计算债权人在所获现金扣除之后的重组债权利务余额,从而确定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的入账价值。
最后,对于通过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组合清偿某项债务部分,同时对该债务剩余部分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情况,债权人须先按照上述第二点提到的方法处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到现金之后的余额,接着根据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所需遵循的原则展开后续操作。《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9条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