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医疗纠纷领域的诉讼时限应定位于三年时间范围内,这意味着当事人(主要指患者及其亲属)需自其所认识到或者理应能够认识到自身健康权益因医疗事故而遭受损害之日起,在长达三年的期限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司法请求。
然而,对于存在特别情形的案例,经过提起申请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慎认定,诉讼时效则可适度予以延长处理,不过考虑到司法实际情况,最长无法超过历时二十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