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了购房合同时,若购房者希望退出交易,可与其出售房产者进行友好商议,以达成解除购房合同之协议。
然而,若已预先支付了定金,那么此种情况下定金无权请求归还。
另一方面,假如出现了由于购房人自身原因而导致合同依照法律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况,此时倘若购房者具有过失行为,便应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