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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4-17 09:05:19 已帮助13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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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以下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几点显著差异之处:
首先,二者在法律界定上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乃确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其所涉及的是劳动法领域的相关事宜;
而劳务合同则是构筑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其所涉猎的是民法及经济法的相关问题。
其次,对于合同主体的资格要求两相异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则为用人单位;
然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皆由公民组成,亦能均由法人担任,甚至可使公民与法人共存,劳务合同在此方面并未设有限制。
再次,双方在合同中的地位不尽相同。
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即刻转变为用人单位的一份子,两者间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从属特性。
至于劳务合同,其各主体之间却不存在从属关系,始终维持着互相独立且相等的身份,各自以自身名义履行合同赋予的各项职责。
此外,合同内容也略显差异。
在劳动合同中,作为一方的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而劳务合同则无需对此进行规定。
再者,关于确定报酬的基本准则同样大相径庭。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将根据劳动者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来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这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
然而,在劳务合同之中,劳务价格乃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予以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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