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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什么

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什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4-09 14:40:18 已帮助10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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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什么
法人的定义表述如下:
法人是一类特殊的社会实体,它拥有自然人的重要特征——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法律范围内,依据相应法规条款,享受独立的民事权利并且承担起响应的民事责任和义务。
简而言之,法人的权利能力,也就是其在各种法律关系中所能涉及到的,必须具备的权利和责任;
而所谓的行为能力,则主要是指法律对相关法定行为人行使特定民事权利所规定的年龄限制,比如,18岁以上的成年人被视为完全行为能力者,而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暂不具备这种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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