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将结婚证书撕毁,您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以领取新的证书。如结婚证书受损或遗失,相关当事人应携带户口本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原先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机关或者其中任何一位当事人惯常居住地所属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婚姻登记机构在对申请人提供的婚姻登记档案资料进行核实过后,如证实情况属实,将为该申请人颁发全新的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条》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