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接受召回的存在质量问题的汽车产品,生产商有责任及时采取修复或补充标识、进行维修、更换零部件、办理退货手续等具体措施来消除该安全隐患。
同时,生产商还要承担从工厂向消费者运输修理或更换后的车辆所产生的全部成本以及用于清除缺陷所需的对应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