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离婚时必须经历分居阶段,因此,即使不经过分居过程亦可实现成功离婚。
若选择通过诉讼流程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只需由相关法院裁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即予以批准离婚申请。
对于选择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夫妇而言,只需要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达到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分居行为往往被视为衡量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重要指标,但并非离婚的必要条件,即离婚并不等同于必经分居这一环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