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贩售假烟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如下:
必须遵照法律规定立即停止此类销售活动,彻底扣押所有正在进行中的违法销售产品,同时对这些违法销售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到三倍之间进行罚款;
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已获取利润,那么他们应该被视为非法收益,并遭受全部扣缴;
如果情节严重的,将视其情形考虑是否吊销其营业执照;
最后,如果此类恶劣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那么将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