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所产生的利息数额应由借贷双方在事先协商决定,然而如若超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此部分即判定为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其超额利息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作为借款人有权利对此一部分额外的利息要求债务人予以驳回并拒绝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