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信罪”,如果您在主观上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参与此类犯罪活动,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下“帮信罪”。
然而,若最终被判定有罪并被做出相应判决,则必将留有案底。
因此,无论是任何类型犯罪,只要证实了有违法律法规,都必然会留有案底。
即使在未实际遭受处罚的情况下,也无法避免留下案底。
所谓的“帮信罪”,简单地说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正准备使用他们出售的银行卡来实施网络犯罪活动,却仍将之贩卖给了其他人,这种行为已经有涉嫌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
“帮信罪”通常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具体含义是指个人或团体在明知他人运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前提下,竟还为他们输送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信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撑,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一旦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便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那些在犯罪时年龄不足18岁且最后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相关犯罪记录应予封存,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或机构披露。
然而,为了司法调查需要或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单位可以依法查询予以封存的犯罪记录,不过,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查阅应当进行严格保护和保密。《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