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保险费用能否退还,以及退还金额的具体数额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评估和判断。
首先,如果投保者选择在接到保险合同并签署之后的十天内,即所谓的犹豫期限内申请退保,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无条件地退还其已经收取的所有保险款项。
其次,如果是在正式签订的合同期限内选择退保,保险公司则会在收到相关证明文件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正式向申请人退还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贡献。
最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决定提前终止该保单,那么按照规定,他/她应该按照当初约定的相应费率,支付尚未使用完毕的保险期限内的保险费;
而保险公司则需要将全额保费减去应该实际支付的保险费后剩余的资金返还给被保险人。
如若保险公司方提出终止保险合同,对于尚未届满的保险期限需要按实际天数计算,将余下的保费逐步退还给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