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要是想离婚的话,单方面提出申请,差不多要等上三个月、六个月、甚至十二个月或者十五个月啊!如果我们选择简单点的程序来办这个事情,那么在人家正式收到你起诉书那天起算,最多三个月就能出结果了;
但如果用的是比较常规的程序,那就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整个过程呢。
当然啦,如果遇到特别困难的状况或者需要更多的时间处理,还是需要院长大人批准的哦,这样可以再宽限六个月。
要是有哪个傻瓜不服气,申诉说要上诉,那么他们也只能等满三个月才有机会再战江湖。
而如果人民法院决定用普通程序去审理这些案件呢,需要在正式收到你的起诉书后六个月以内搞定这个事儿。
同样的,有什么特殊原因需要延期,也得院长大人点头才行,而且每次最多能延长六个月,如果再来一次,还得层层上报给上级人民法院审阅确定了。
还有一种就是使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这事儿啊,只要在人家收到你的起诉书当天起算,最多三个月就能给你拍板下结论啦!
至于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嘛,应该在第二审立案之后的三个月内给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同样的,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话,也得院长大人亲自点头才行。
如果是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就应该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的三十天之内给出最后的裁定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