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丈夫未告知妻子而借得款项事项,若确认其为个人债务性质,应由他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如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标准,则须由夫妻双方向债权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关于何种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夫妻二人共同签署或另一方在签字后予以确认之债务。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夫妻一方以个人姓名进行家庭日常活动所需支付之债务。
最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求范围所负担之债务,但只要债权人证实该笔债务实用于家庭共同经营与管理,亦可视为共同债务。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妇双方需共同履行款项清偿义务,在共同财产难以抵偿或财产各自独立之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如何清偿,若未能达成协议,则由有权机关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