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我们对于已经开发完成的房屋,将按照其本体构造及折旧程度进行细致的折算,并依据每平米的合理单价来计算其相应的补偿费用。
接着,我们也将考虑被拆迁房屋户主在寻找临时居所过程中所遇到的困境,为此我们将依据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临时居住条件创设文件,向每个月在临时环境中居住的被拆迁房屋户主家庭提供适量的补助款。
此外,对于那些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自愿放弃部分权益的入住者,我们还会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激励奖金作为补偿;
对于这些服务性搬迁的细节,我们的服务团队将会严格遵循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定,确保各方面的操作流程都能得到专业规范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