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终止的情形如下:
一、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届满但商标权人没有申请续展。
二、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商标。
三、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四、商标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死亡或者终止了。
五、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
六、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被撤销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