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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律师事务所需要哪些条件?

开律师事务所需要哪些条件?
私人律师来源于发达的西方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私人律师越来越多的介入公民及家庭的生活,近代社会以来,私人律师服务早已遍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私人律师一般与委托人有很强的信任关系,对委托人的财产状况、经济行为、意思表示等比较熟悉,因此私人律师必须具有更严格的保密责任,履行更严格的忠诚义务。
2024-02-22 09:37:53 已帮助19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开律师事务所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以上四条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律师法》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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