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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保补缴时间限制

黑龙江省社保补缴时间限制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03-01 13:18:53 已帮助17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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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保补缴时间限制
1、黑龙江省社保补缴最后时间就是要满足自己可以缴纳15年或者是医保是现收现付的制度,一旦中断,则从第二个月开始,不能再享受看病报销的待遇了。
2、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这意味着从2017年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以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也就是说,从国家层面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已经收紧。
3、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停交后是不会自动失效的。养老保险只要累计交满15年,就能在退休后拿到养老金了。
4、医疗保险则不然,医保中断后会即时影响看病报销。医保是现收现付的制度,一旦中断,则从第二个月开始,不能再享受看病报销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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