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限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有当地的寓居证,只是表明当事人的娃儿有在当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转学籍就读),但是不能保证是就近入学;
3、当事人能够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寓居证等,事先询问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另一方的答复为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限定: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爸妈或者其他法定看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寓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爸妈或者其他法定看护人工作或者寓居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要求。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