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具有如下好处:
①以较低的价格购入资产;
②得到重要的生产要素,如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
③扩大公司规模,产生伙和效应,体现规模收益;
④得到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增强竞争本领;
⑤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
⑥适时进入新行业,降低投资成本,投资见效快;等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兼并具有如下好处:
①促进社会资源的合法流动和有效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②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提高宏观经济收益;
③避免剧烈的社会动荡,事实上,兼并所导致的社会震动远低于破产;等等。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兼并的初始目的在于消灭亏损公司和濒临破产公司,甩除包袱。对于那此欠债率高、亏损严重而又无完全丧失生命力的公司,由优势公司对其进行兼并。随着兼并的逐渐开展和规范,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把兼并作为一种提高存量资产运行效率、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措施。由于兼并符合中央关于“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战略方针,是公有制的多种实现方式之一,当前已成为加快公司改革和发展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