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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条件

变更诉讼请求条件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4 17:53:04 已帮助27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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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条件
首先,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其次,委托他人代为诉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再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最后,变更讼请求有禁止性条件
第一,不得变更请求基础。诉讼请求的变更应当保持请求基础同一性。
第二,诉讼请求的变更不得明显迟延诉讼程序。诉讼请求的变更要保护原告利益,也要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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